临猗县公开招录公安巡警队员领导组公告
为了维护全县治安秩序,快速处置各种突发性事件。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安巡警队员50名(其中:退役(武警)士兵30名;大中专毕业生20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报名及政审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临猗户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自愿从事公安民警工作; 3、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 4、退役(武警)士兵,要求高中以上学历;大中专毕业生第一学历要求中专以上; 5、年龄在20—30周岁的男性公民(1980年7月1日—1990年6月30日) 6、身高1.70米以上,腰围2.6尺以下,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政审不合格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其他不符合录用人民警察条件的。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0年5月28日至6月1日下午6时整 (二)报名地点 临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报名需带资料 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退役(武警)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四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红底),报名费100元。 (四)6月6—7日在人社局领取准考证,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人社局和公安局共同审查。 四、考试、政审、体能测试、体检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理论考试;考试成绩退役(武警)士兵和大中专毕业生分别排队,由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进行预录,预录人员政审合格后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按1:1比例体检。 五、录用 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合格人员,按分别排队情况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名额录满为止。 六、管理及工资待遇 录用后实行聘用制合同管理。签定三年劳动用工合同。逐年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聘。 月工资1270(含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二0一0年五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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