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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猗发出“环境限期整改令”

2010-3-24 14:31:00 来源:运城日报 编辑:阎民虎 阅读:322次 字体:  我要投稿

       临猗县在日前召开的推进“蓝天碧水工程”和环境工作会议上,对环境治理存在问题的单位和部门发出“限期整改令”,要求这些单位和部门6月底全部整改到位,否则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会上,该县香汇馍干厂、康奇仕食品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被要求限期补办环保审批手续;县水利局、地税局、烟草公司、宏远学校等37家单位被要求限期安装锅炉脱硫除尘器;北景乡政府、阎家庄工贸区政府、北辛乡政府、临晋镇政府、耽子乡政府被要求限期取缔土法烧木炭窑。分管副县长与上述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了限期治理目标责任书。该县规定,各单位、各乡镇“一把手”是本部门、本辖区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要确定一名分管环保工作的领导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县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环保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对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等行为导致环境违法和环境污染的有关责任人,依法依纪给予处分,后果严重的要追究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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